2011年12月23日

Exchange 2007 的「以下列傳送」相關設定

若userA要在Outlook 使用他人(userB)帳號寄信,使用填入"寄件者"填入userB再寄信,有二種設定方式:
1.在exchange 2007的userB信箱開放「以下列傳送」給userA,就可以用userB的名義寄信,但通常設定了之後要等15分鐘以上,才會生效。
2.在userB個人信箱的「郵件流程設定」=>「傳遞選項」=>「代理傳送者」設定給userA,即刻可以生效。
但如果是「完整存取」權限,設定後馬上即可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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